外商獨資企業設立
投資者的合法資格證明是指:
1、中方:投資者爲企業的,出具加蓋本企業公章的《營業執照》複印件;投資者爲事業法人的,出具加蓋本單位公章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2、外方:投資者爲企業的,出具企業所在國(地區)注冊機關核發的注冊證書;投資者爲自然人的,提交其護照複印件或長期居留證明。
外商投資企業設立登記應提交的文件:
1、《外商投資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企業設立登記申請表》、《中方投資者名錄》、《企業法定代表人登記表》、《董事會成員、經理任職證明》、《企業住所證明》等); 2、合同、章程(設立外商獨資企業,僅需提交章程); 3、審批機關的批複和《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4、投資各方的合法資格證明; 5、投資各方的資信證明; 6、《名稱(變更)預先核準申請書》及《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7、《指定(委托)書》; 8、《企業秘書(聯系人)登記表》; 9、經營範圍涉及前審批項目的,應提交有關審批部門的批準文件;涉及後置審批的應提交《承諾書》。
除上述必備文件外,還應提交打印的投資者名錄和董事會成員、總經理名錄各一份。 2、合同、章程(設立外商獨資企業,僅需提交章程);
外商投資企業變更登記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外商投資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内含《企業變更登記申請表》、《投資者名錄》、《企業法定代表人登記表》、《董事會成員、經理任職證明》、《企業住所證明》等表格。請根據不同變更事項填妥相應内容); 2、《指定(委托)書》; 3、董事會決議; 4、《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5、變更下列事項的,還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證件;
變更名稱:
(1)《名稱(變更)預先核準申請書》及《企業名稱變更預先核準通知書》(辦理名稱變更預先登記請您參看如何辦理名稱預先登記》的相關内容); (2)審批機關的批複及《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副本1; (3)合同、章程修辦議。。 增加投資總額、注冊資本:
(1)合同、章程修改協議; (2)驗資報告; (3)審批機關的批複及《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副本1。 申請名稱預先核準登記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減少注冊資本:
(1)合同、章程修改協議; (2)審批機關的批複及《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副本1; (3)三次減資公告的報樣(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後,方受理您的減資申請); (4)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減資說明(内容包括減資原因、債務清償或債務擔保的情況,減資後不會侵犯債權人利益的承諾); (5)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事務所的查帳報告
變更企業類別:
(1)合同、章程修改協議; (2)審批機關的批複及《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副本1;
變更股東:
(1)股權轉讓協議; (2)受讓方的合法資格證明和資信證明; (3)合同、章程修改協議; (4)審批機關的批複及《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副本1。
變更股東名稱或姓名:
(1)審批機關的批複及《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副本1; (2)合同、章程修改協議; (3)股東名稱或姓名變更的證明; (4)變更後的股東資格證明。
變更經營期限:
(l)合同、章程修改協議; (2)審批機關的批複及《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副本1。
變更經營範圍:
(1)合同、章程修改協議; (2)審批機關的批複及《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副本1; (3)新增經營項目涉及前置審批的,應提交有關審批部門的批準文件;涉及後置審批的,應提交《承諾書》
申請在外埠增設分支(辦事)機構: 加蓋本企業公章的執照副本複印件。 注銷分支(辦事)機構的,需在營業執照上注明的: (1)分支(辦事)機構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證明;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變更經營範圍:
1、《外商投資企業注銷登記申請書》; 2、董事會決議; 3、清算報告或清算組織負責清理債權債務的文件; 4、審批部門的批準文件; 5、稅務機關、海關出具的完稅證明; 6、省級以上公開發行的報紙三次注銷公告的報樣(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後,方受理您的注銷申請); 7、《指定(委托)書》; 8、《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9、公章;
外商投資企業申請備案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企業備案申請書》 2、《指定(委托)書》; 3、根據不同的備案事項,還需要提交的以下文件、證件; 修改章程: (1)修改後的合同、章程或合同、章程修正案(外商獨資企業隻需提交章程); (2)審批機關的批複; (3)董事會決議;
變更總經理、董事: (1)填妥《企業備案申請書》中的《董事會成員、經理任職證明》表; (2)董事會決議(變更董事可不提交董事會決議)
辦理非貨币出資的财産轉移: (1)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申請删除經營範圍中後置标注内容的: (l)有關專項審批部門的批準文件或證書複印件; (2)《企業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變更出資方式: (1)董事會決議 (2)審批機關批準文件; (3)合同、章程修改協議; (4)加蓋本企業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涉及營業執照變動的,應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内部股權轉讓導緻股權比例變動: (1)股權轉讓協議; (2)修改後的合同、章程或合同、章程修正案(外商獨資企業隻需提交章程); (3)加蓋本企業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4)審批機關的批複及《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副本;
已經設立分支(辦事)機構,需在營業執照上注明的: (l)《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2) 加蓋本企業公章的分支(辦事)機構《營業執照》;
股權質押: (1)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 (2)董事會或投資者同意将股權質押的決議; (3)出質人與質權人簽訂的質押合同; (4)由所投資企業出具的出質人的出資證明; (5)驗資報告; (6)加蓋本企業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 解除股質押: (1)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 (2)出質人與質權人簽訂的解除質押協議; (3)加蓋本企業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
外商投資企業作爲股東或發起人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外商投資企業境内投資申請書》; 2、董事會決議》; 3、《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和加蓋本企業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複印件; 4、注冊資本已經繳足的驗資報告(如執照已注明注冊資本已繳足的,可不用提交); 5、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已開始赢利的審計報告(附資産負債表,報告應明确公司自成立至今的累計赢利及虧損數額); 6、稅務機關出具的繳納所得稅或減免所得稅的證明; 7、被投資企業經營限制外商投資項目的,應提交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 8、《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複印件(僅限新設立企業提交); 9、《指定(委托)書》; 特別提請注意: ★如外商投資企業以收購股權的方式投資,還應提交被投資公司營業執照的複印件; ★如外商投資企業以固定資産投資,涉及減少原企業的投資總額、注冊資本或經營範圍變化的,應出具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或審批機關逾期未答複但已簽收其申請的簽收憑證。 外商投資企業分段發照延期登記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外商投資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 2、驗資報告; 3、《指定(委托)書》 4、《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執照上未加蓋年檢章和加貼年檢标記的,應出 具年檢合格證明); 未按期繳納出資而申請延期的,應提交審批機關同意延期出資的批複和相應的董事會決議及合同、章程修改協議。
執照丢失、損毀申請補發執照: 1、《指定(委托書)》; 2、全體董事(無董事會,由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情況說明; 3、公開發行的報刊上登載執照挂失作廢聲明的報樣;4、《(增減、補)證照申請 表》;
申請增發執照副本:
1、《指定(委托)書》; 2、《增(減、補)證照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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