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資企業設立
中外合資(合作)企業設立 中外合資企業,即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是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由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與中國公司、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共同舉辦的具有中國法人資格的合資經營企業。 (一)必備條件 1、 中方必須是企業法人 2、 外方企業法人或個人均可 3、 注冊資本:科技、服務業不少于10萬美元,生産加工業不少于15萬美元(其中中、外各方出資均不得少于注冊資本的25%;外方出資必須是外彙。) 4、 經營項目必須附合國務院頒發的《外商投資産業指導目錄》 (二)提供資料 1、 中、外雙方合法開業證明 (1)中方提供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加蓋發照機關備案章 (2)外方企業提供開業登記證複印件,個人提供護照複印件 2、 中、外雙方的"資信證明"(内容包括企業存款位數和資金往來結算信譽) (1)中方由上級單位或開戶銀行出具 (2)外方由開戶銀行出具(有效期不得超過三個月) 3、 董事、正副總經理名單及其身份證(護照)複印件 4、 董事"委派書"和正、副總經理"推薦書"原件及其中文譯件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護照)複印件、簡曆、照片(1寸1張) 6、 公司住所(經營場所)房産産權證明和租房協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