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企業分公司設立
一、中外合資(合作)企業設立 中外合資企業,即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是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由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與中國公司、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共同舉辦的具有中國法人資格的合資經營企業。 (一)必備條件 1、 中方必須是企業法人 2、 外方企業法人或個人均可 3、 注冊資本:科技、服務業不少于10萬美元,生産加工業不少于15萬美元(其 中中、外各方出資均不得少于注冊資本的25%;外方出資必須是外彙。) 4、 經營項目必須附合國務院頒發的《外商投資産業指導目錄》 (二)提供資料 1、 中、外雙方合法開業證明
(1)中方提供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加蓋發照機關備案章 (2)外方企業提供開業登記證複印件,個人提供護照複印件 2、 中、外雙方的"資信證明"(内容包括企業存款位數和資金往來結算信譽) (1)中方由上級單位或開戶銀行出具 (2)外方由開戶銀行出具(有效期不得超過三個月) 3、 董事、正副總經理名單及其身份證(護照)複印件 4、 董事"委派書"和正、副總經理"推薦書"原件及其中文譯件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護照)複印件、簡曆、照片(1寸1張) 6、 公司住所(經營場所)房産産權證明和租房協議 二、外商獨資企業設立 外商獨資企業,是指國外投資者(包括港、澳、台投資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等有關法律,在中國境内投資設立的,全部資本由國外投資者投資的企業。 (一) 必備條件 1、一個或數個外商投資者(企業或個人均可) 2、注冊資本:科技、服務業不少于10萬美元,生産加工業不少于15萬美 元(出資必須是外彙) 3、經營項目必須符合國務院頒發的《外商投資産業指導目錄》 (二) 提供資料 1、外商合法開業證明(個人投資提供護照)複印件 2、資信證明(由開戶銀行出具,有效期不得超過三個月。内容包括企業 存款位數和資金往來結算信譽) 3、 董事、正副總經理名單及其身份證(護照)複印件 4、董事"委派書"和正、副總經理"推薦書"原件及其中文譯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護照)複印件、簡曆、照片(1寸1張) 6、公司住所(經營場所)房産産權證明和租房協議
外商投資企業分公司(辦事處)設立 提供: 1、 上級公司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加蓋發照機關備案章和發照機關出具的 “核準通知函” 2、上級公司董事會關于在北京設立分公司(辦事處)的決議。 3、上級公司的合同、章程、驗資報告的複印件加蓋公司公章 4、上級公司對分公司(辦事處)負責人的委派書 5、分公司(辦事處)負責人的身份證(護照)複印件、簡曆、照片(1 寸 1張) 6、分公司(辦事處)住所(經營場所)房産産權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