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份:公證文書的分類及證明方式
一、公證文書的分類
二、公證文書的證明方式
第二部份:公證文書的格式及要求
适用的範圍爲:
1.1.A. 申請同内地人士結婚聲明書
1.1.B. 申請辦理夫妻關系(結婚)證明聲明書
1.1.C. 繼承(放棄繼承)遺産聲明書
1.1.D. 申請内地親屬來港聲明書
1.1.E. 申請回内地收養子女聲明書
1.1.F. 内地人士出國讀書經濟擔保聲明書
1.1.G. 其它聲明書
适用的範圍爲:
1.2.A. 個人委托書
1.2.B. 公司委托(授權)書
1.2.C. 贈與書
1.2.D. 受贈書
1.2.E. 其它單方簽署的法律文書
适用的範圍爲:
1.3.A. 有限公司
1.3.B. 無限公司
1.3.C. 公司董事會決議
1.3.D. 結婚
1.3.E. 其它法律事實
适用的範圍爲:
1.4.A. 文件原本
1.4.B. 文件複印本
适用的範圍爲:
1.5.A. 個人之間簽署的協議(合同、契約)
1.5.B. 個人與公司、公司與公司之間簽署的合同(契約、協議)
1.5.C. 其它雙方或多方簽署的法律文
二、 公證文書的證明方式
适用的範圍爲:
2.1.A. 法律事實
2.1.B. 文件的正本及複印本
2.1.C. 雙方或多方簽署的法律文書
2.2 以直接在當事人簽署或提供的文件上加注證詞并簽署的方式證明
适用的範圍爲:
2.2.A. 聲明書
2.2.B. 單方簽署的法律文書
2.2.C. 雙方或多方簽署的法律文書
2.2.D. 文件的正本或複印本
第二部份:公證文書的格式及要求
1.1 申請同内地人士結婚聲明書
1.1.1 申請人未婚
1.1.1.b. 必附附件:
A. 聲明人的身份證件複印本
B. 香港婚姻登記處出具的無婚姻記錄證明書正本
1.1.1.c. 要求:
上述必附附件,必須經鑒定确認無疑。
1.1.2. 申請人已離婚
1.1.2.b. 必附附件:
A. 聲明人的身份證件複印本
B. 香港婚姻登記處出具的無婚姻記錄證明書或申請無結婚記錄證明書正本
C. 聲明人離婚證明書(離婚判決書、或離婚調解書、離婚證或解除夫妻關系證明書)确認本
1.1.2.c. 可附附件:聲明人結婚證書
1.1.2.d. 要求:
上述必附附件的A、B,必須經鑒定确認無疑。
如上述必附附件C爲香港有關部門出具,該附件必須經鑒定确認無疑。香港以外的,按審查的方式加注。
1.1.3. 申請人已喪偶
1.1.3.b. 必附附件:
A. 聲明人的身份證件複印本
B. 香港婚姻登記處出具的無婚姻記錄證明書或申請無結婚記錄證明書正本
C. 聲明人配偶的死亡證明書複印本
1.1.3.c. 可附附件:聲明人結婚證書複印本
1.1.3.d. 要求:
上述必附附件A、B必須經鑒定确認無疑。
如上述必附附件C爲香港有關部門出具,該附件必須經鑒定确認無疑。香港以外的,按審查的方式加注。
1.1.4 申請人補辦結婚登記
1.1.4.b. 必附附件:
A. 聲明人的身份證件複印本
B. 香港婚姻登記處出具的無婚姻記錄證明書正本
1.1.4.c. 要求:
上述必附附件,必須經鑒定确認無疑。
1.2 申請辦理夫妻關系(結婚)證明聲明書
1.2.1. 向民政部門申請補發《夫妻關系證明書》(用于結婚證遺失)
1.2.1.b. 必附附件:
A. 聲明人的身份證件複印本
B. 香港婚姻登記處出具的無婚姻記錄證明書正本
1.2.1.c. 可附附件:
A. 聲明人配偶的身份證件複印本
B. 證明雙方爲夫妻關系的其它文件複印本
1.2.1.d. 要求:
上述必附附件必須經鑒定确認無疑。
1.2.2. 向公證處申請辦理《結婚公證書》(用于1950年婚姻法頒布前結婚)
1.2.2.b. 必附附件:
A. 聲明人的身份證件複印本
B. 香港婚姻登記處出具的無婚姻記錄證明書正本
1.2.2.c. 可附附件:
A. 聲明人配偶的身份證件複印本
B. 證明雙方爲夫妻關系的其它文件複印本
1.2.2.d. 要求:
上述必附附件必須經鑒定确認無疑。
1.3. 繼承(放棄繼承)遺産聲明書
1.3.1. 繼承
1.3.1.b. 必附附件:
A. 聲明人的身份證件複印本
B. 被繼承人死亡證明書(在香港死亡)複印本
C. 如屬遺囑繼承,需附被繼承人的遺囑複印本
1.3.1.c. 可附附件:
A. 聲明人與繼承人之間親屬關系證明複印本
B. 被繼承人(在香港以外地區死亡)及其它繼承人中死亡者的死亡證明書複印本
C. 遺産産權證明書複印本
1.3.1.d. 要求:
上述必附附件A、B必須經鑒定确認無疑。
在遺囑繼承中,如被繼承人的遺囑是在香港設立,該遺囑必須經審查确認合法有效,具體方法爲:
i). 香港高等法院檢定;或,
ii). 如果不能由香港高等法院檢定,委托公證人可按下述方法鑒定:
<a> 向香港律師會查詢被繼承人在其它律師行是否另立有遺囑
<b> 向香港高等法院查詢是否有知會備忘
<c> 在香港政府指定可以刊登有法律效力公告的報紙公告1次,提出意見的期限3個月
<d> 繼承人自己提出聲明
<e> 委托公證人出具該遺囑合法的法律意見書
1.3.2. 放棄繼承
1.3.2.b. 必附附件:聲明人的身份證件複印本
1.3.2.c. 可附附件:聲明人與被繼承人之間親屬關系證明複印本 1.3.2.d. 要求:上述必附附件必須經鑒定确認無疑。
1.4 申請内地親屬來港聲明書
1.4.1. 申請配偶來港定居
1.4.1.b. 必附附件:
A. 聲明人的身份證件複印本
B. 聲明人結婚證書複印本
C. 香港婚姻登記處出具的無婚姻記錄證明書或申請無結婚記錄證明書正本
D. 如有未滿十四歲子女随配偶一同提出申請,子女的出生證明複印本
1.4.1.c. 可附附件:其它與申請原因相關的證明文件的正本或認證本或複印本
1.4.1.d. 要求:
上述必附附件A、C、D必須經鑒定确認無疑。
如聲明人是在香港結婚,必附附件B必須經鑒定确認無疑。香港以外的,按文件的
審查方式根據《規則》第八條加注。
可附附件按各文件的審查方式根據《規則》第八條加注。
1.4.2. 申請内地親屬來港定居
1.4.2.b. 必附附件:
A. 聲明人的身份證件複印本
B. 聲明人與被申請人之間親屬關系證明複印本
1.4.2.c. 可附附件:
A. 如内地批準機關要求,申請子女來港定居的,需提供身邊無子女證明;子女移居國外的,需提供在國外居住的證明複印本
B. 其它與申請原因相關的證明文件的正本或認證本或複印本
1.4.2.d. 要求:
上述必附附件A必須經鑒定确認無疑。
如上述必附附件B及可附附件爲香港有關部門出具,該等文件必須經鑒定确認無疑。香港以外的,按文件的審查方式根據《規則》第八條加注。
可附附件按各文件的審查方式根據《規則》第八條加注。
1.4.3. 申請内地親屬來港接管産業
1.4.3.b. 必附附件:
A. 聲明人的身份證件
B. 聲明人與被申請人之間親屬關系證明
C. 聲明人的産業狀況證明
1.4.3.c. 可附附件:其它與申請原因相關的證明文件的正本或認證本或複印本
1.4.3.d. 要求:
上述必附附件A、C必須經鑒定确認無疑。 如上述必附附件B爲香港有關部門出具,該文件必須經鑒定确認無疑。香港以外的,按文件的審查方式根據《規則》第八條加注。
可附附件按各文件的審查方式根據《規則》第八條加注。
1.5 申請回内地收養子女聲明書
1.5.1. 申請收養
1.5.1.a. 公證文書格式
1.5.1.b. 必附附件:
A. 聲明人的身份證件
D. 夫婦收養的,提供結婚證書複印本單身收養的,提供香港婚姻登記處出具的無婚姻記錄證明書正本,或離婚證明書複印本,或配偶死亡證明書複印本
E. 聲明人職業及經濟收入證明書正本或複印本
F. 醫院或注冊醫師出具的聲明人身體健康檢查證明書正本或複印本
1.5.1.c. 可附附件:聲明人無(有)刑事處分記錄證明書确認本
1.5.1.d. 要求:
上述必附附件A、B、C、E、G必須經鑒定确認無疑。 如上述必附附件D、F爲香港有關部門出具,該等文件必須經鑒定确認無疑。香港以外的,按文件的審查方式根據《規則》第八條加注。
1.5.2. 事實收養
1.5.2.a. 公證文書格式
1.5.2.b. 必附附件:
A. 聲明人的身份證件複印本
B. 夫婦收養的,提供結婚證書複印本單身收養的,提供香港婚姻登記處出具的無婚姻記錄證明書正本,或離婚證明書複印本,或配偶死亡證明書複印本
C. 養子女的内地身份證複印本
1.5.2.c. 可附附件:有關能證明收養關系存在的文件複印本(如收養協議、往來信件、彙款憑證、寄物憑證等)
1.5.2.d. 要求:上述必附附件A必須經鑒定确認無疑。
如上述必附附件B及可附附件爲香港有關部門出具,該等文件必須經鑒定确認無疑。香港以外的,按文件的審查方式根據《規則》第八條加注。
1.6 内地人士出國讀書經濟擔保聲明書
1.6.b. 必附附件:
A. 聲明人的身份證件複印本
B. 聲明人經濟狀況證明材料正本或複印本
1.6.c. 可附附件:被擔保人的入學通知書複印本
1.6.d. 要求:
上述必附附件必須經鑒定确認無疑。可附附件爲香港有關部門出具,該等文件必須經鑒定确認無疑。香港以外的,按文件的審查方式根據《規則》第八條加注。
2.1 個人委托書
2.1.1.b. 必附附件:
委托人的身份證件複印本
2.1.1.c. 可附附件:
A. 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文件正本或複印本
B. 受托人的身份證件複印本
2.1.1.d. 要求:
上述必附附件必須經鑒定确認無疑。
如上述可附附件A、B爲香港有關部門出具,該等附件必須經鑒定确認無疑。香港以外的,按文件的審查方式根據《規則》第八條加注。
2.2. 公司委托(授權)書
2.2.1.b. 必附附件:
A. 公司注冊證書确認本或複印本
B. 公司周年申報表,及秘書及董事資料更改通知書(如有) 确認本或複印本
C. 公司商業登記證書确認本或複印本
D. 公司董事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摘錄确認本或複印本
2.2.1.c. 可附附件:
A. 授權代表的身份證件複印本
B. 受托人的身份證件複印本
C. 與委托事項有關的其它文件确認本或複印本
2.2.1.d. 要求:
辦理該項公證文書,委托公證人必須進行查冊,并審查公司的董事會決議,确認簽署人有權代表其公司簽署該委托(授權)書。
上述必附附件方式A、B必須由查冊取得,C必須鑒定确認無疑;附件D須按以下方式查證屬實:
i). 委托公證人親自出席該公司董事會會議;或,
ii). 委托公證人直接向該公司全體董事确認;或,
iii). 經公司董事、秘書或其它獲授權的高級人員書面确認。
如上述可附附件爲香港有關部門出具,該等附件需經鑒定确認無疑。香港以外的,按文件的審查方式根據《規則》第八條加注。
2.3. 贈與書
2.3.1.b. 必附附件:
A. 贈與人的身份證件複印本
B. 贈與财産的産權證明文件複印本
2.3.1.c. 可附附件:
A. 受贈人的身份證件複印本
B. 贈與人與受贈人之間親屬關系證明複印本
2.3.1.d. 要求:
上述必附附件A必須經鑒定确認無疑。
如上述可附附件爲香港有關部門出具,該等附件必須經鑒定确認無疑。香港以外的,按文件的審查方式根據《規則》第八條加注。
2.4. 受贈書
2.4.1.b. 必附附件:
A. 受贈人的身份證件複印本
B. 贈與人之贈與書複印本
2.4.1.c. 可附附件: 受贈人與贈與人之間親屬關系證明複印本
2.4.1.d. 要求:
上述必附附件A必須經鑒定确認無疑。
如上述可附附件爲香港有關部門出具,該等附件必須經鑒定确認無疑。香港以外的,按文件的審查方式根據《規則》第八條加注。
3.1. 公司注冊(登記)
3.1.1. 有限公司
3.1.1.b. 必附附件:
A. 公司注冊證書确認本或複印本
B. 公司周年申報表,及秘書及董事資料更改通知書(如有) 确認本或複印本
C. 公司之商業登記證書複印本
3.1.1.c. 要求:
辦理該項公證文書,委托公證人必須進行查冊,上述必附附件A、B均需查冊取得,附件C須經鑒定确認無疑。
如證明的内容超出"适用格式"所列内容,增加的内容必須進行查冊,并附相應的查冊文件。
3.1.2. 無限公司
3.1.2.b. 必附附件:
A. 公司之商業登記證書複印本
B. 商業登記申請書确認本
C. 公司東主的身份證件确認本或複印本
3.1.2.c. 要求:
辦理該項公證文書,委托公證人必須進行查冊,上述必附附件B需查冊取得,附件A、C需經鑒定确認無疑。
如證明的内容超出"适用格式"所列内容,增加的内容必須進行查冊,并附相應的查冊文件。
3.2. 公司董事會決議
3.2.1.b. 必附附件:
A. 公司注冊證書确認本或複印本
B. 公司周年申報表,及秘書及董事資料更改通知書(如有) 确認本或複印本
C. 公司之商業登記證書确認本或複印本
D. 公司董事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摘錄确認本或複印本
3.2.1.c. 可附附件:授權代表的身份證件複印本
3.2.1.d. 要求:
辦理該項公證文書,委托公證人必須進行查冊,上述必附附件A、B均需查冊取得;附件C須經鑒定确認無疑;附件D委托公證人直接須按以下方式查證屬實:
i). 委托公證人親自出席該公司董事會會議;或,
ii). 委托公證人直接向該公司全體董事确認;或,
iii). 經公司董事、秘書或其它獲授權的高級人員書面确認。
如可附附件爲香港有關部門出具,必須經鑒定确認無疑。香港以外的,按文件的審查方式根據《規則》第八條加注。
如證明的内容超出"适用格式"所列内容,增加的内容必須進行查冊,并附相應的查冊文件。
3.3. 結婚
3.3.1.b. 必附附件:
A. 香港合法機關出具的結婚證書确認本或複印本
B. 申請人的身份證件複印本
3.3.1.c. 可附附件:申請人配偶内地居民身份證複印本
3.3.1.d. 要求:必附附件A、B必須經鑒定确認無疑。
4.1 用在被證明的文件上加注證詞方式證明
4.1.1. 文件原本
4.1.1.1. 文件經查證屬實
4.1.1.2. 文件經鑒定無疑
4.1.2. 文件複印本
4.1.2.1. 原本經查證屬實
4.1.2.2. 原本經鑒定無疑
4.1.2.3. 原本無法查證及鑒定
4.2 用《證明書》方式證明
4.2.1. 文件原本
4.2.1.1. 文件經查證屬實
4.2.1.1.b. 附件被證明的文件原本
4.2.1.2. 文件經鑒定無疑
4.2.1.2.b. 附件被證明的文件原本
4.2.2. 文件複印本
4.2.2.1. 原本經查證屬實
4.2.2.1.b. 附件被證明的文件複印本
4.2.2.2. 原本經鑒定無疑
4.2.2.2.b. 附件被證明的文件複印本
4.2.2.3. 原本無法查證及鑒定
4.2.2.3.b. 附件被證明的文件複印本
5.1 用在被證明的文書上加注證詞的方式證明
5.1.1. 個人之間簽署的協議(合同、契約及其它法律文書)
5.1.2. 公司之間簽署的合同(契約、協議及其它法律文書)
5.1.2.b. 要求:
辦理該項公證文書,委托公證人必須進行查冊,并審查公司的董事會決議,确認簽署人有權代表其公司簽署該合同(契約、協議)。
5.1.3. 個人單方在合同(契約、協議及其它法律文書)上簽署
5.1.4. 公司單方在合同(契約、協議及其它法律文書)上簽署
5.1.4.b. 要求:
辦理該項公證文書,委托公證人必須進行查冊,并審查公司的董事會決議,确認簽署人有權代表其公司簽署該合同(契約、協議)。
5.2 用《證明書》方式證明
5.2.1. 個人之間簽署的協議(合同、契約及其它法律文書)
5.2.1.b. 必附附件:
A. ××××(協議、合同、契約名稱)原本
B. 各方簽署人的身份證件複印本
5.2.1.c. 可附附件:
與該協議(合同、契約)有關的其它文件正本或确認本或複印本
5.2.1.d. 要求:
上述附件B如屬香港有關部門出具,必須經鑒定确認無疑。香港以外的,按文件的審查方式根據《規則》第八條加注。
5.2.2. 公司之間簽署的合同(契約、協議)
5.2.2.b. 必附附件:
A. 各方公司注冊證書确認本或複印本
B. 各方公司商業登記證确認本或複印本
C. 各方公司周年申報表,及秘書及董事資料更改通知書(如有) 确認本或複印本
D. 各方公司董事會決議确認本或複印本
E. 各方簽署人的身份證件複印本
5.2.2.c. 要求:
辦理該項公證文書,委托公證人必須進行查冊,并審查公司的董事會決議,确認簽署人有權代表其公司簽署該合同(契約、協議)。
上述必附附件A、C需查冊取得;附件B必須經鑒定确認無疑。
上述必附附件D需按3.2規定的方式查證屬實。
上述附件E如爲香港有關部門出具,必須經鑒定确認無疑。香港以外的,按文件的審查方式根據《規則》第八條加注。
5.1.2.b. 要求:
辦理該項公證文書,委托公證人必須進行查冊,并審查公司的董事會決議,确認簽署人有權代表其公司簽署該合同(契約、協議)。
5.1.3. 個人單方在合同(契約、協議及其它法律文書)上簽署
5.1.4. 公司單方在合同(契約、協議及其它法律文書)上簽署
5.1.4.b. 要求:
辦理該項公證文書,委托公證人必須進行查冊,并審查公司的董事會決議,确認簽署人有權代表其公司簽署該合同(契約、協議)。
5.2 用《證明書》方式證明
5.2.1. 個人之間簽署的協議(合同、契約及其它法律文書)
5.2.1.b. 必附附件:
A. ××××(協議、合同、契約名稱)原本
B. 各方簽署人的身份證件複印本
5.2.1.c. 可附附件:
與該協議(合同、契約)有關的其它文件正本或确認本或複印本
5.2.1.d. 要求:
上述附件B如屬香港有關部門出具,必須經鑒定确認無疑。香港以外的,按文件的審查方式根據《規則》第八條加注。
5.2.2. 公司之間簽署的合同(契約、協議)
5.2.2.b. 必附附件:
A. 各方公司注冊證書确認本或複印本
B. 各方公司商業登記證确認本或複印本
C. 各方公司周年申報表,及秘書及董事資料更改通知書(如有) 确認本或複印本
D. 各方公司董事會決議确認本或複印本
E. 各方簽署人的身份證件複印本
5.2.2.c. 要求:
辦理該項公證文書,委托公證人必須進行查冊,并審查公司的董事會決議,确認簽署人有權代表其公司簽署該合同(契約、協議)。
上述必附附件A、C需查冊取得;附件B必須經鑒定确認無疑。
上述必附附件D需按3.2規定的方式查證屬實。
上述附件E如爲香港有關部門出具,必須經鑒定确認無疑。香港以外的,按文件的審查方式根據《規則》第八條加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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