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之證明類別
個人之證明類別包括:
1. 證明身份,包括國籍、護照數據、身份證數據、出生證明、結婚證明等;
2. 證明爲物業之登記業主或企業之東主、股東或董事;及
3. 證明收入,銀行資信,經濟情況,書面單據,已簽訂之經濟合同、購房協議、貸款協議,擔保合同及其它有關個人之資料等
企業證明書
企業證明書類別包括:
1. 證明有限公司情況,包括注冊地址、注冊編号、股東、董事、議決書、注冊資本等數據;
2. 證明無限公司中獨資東主或合資股東情況、成立日期及商業登記号;及
3. 提供公司出具之書面單據,會計報告,銀行資信,擁有物業證明,按揭狀況,已簽訂之合同包括擔保文件及其它有關企業之資料等。
申請辦理涉港經濟合同公證
香港人士或在港注冊公司處理國内事務時,可采取授權委托方式,由受托人在國内處理事務。
申請辦理涉港經濟合同公證,應向公證機關提交下列公證文件:
1. 企業登記注冊證明
2. 授權委托書
3. 法人代表證明
4. 公司章程
5. 董事會決議
6. 企業年檢表
7. 企業納稅單
辦理内地授權委托書:個人及企業證明書
香港人士或在港注冊公司處理國内事務時,可采取授權委托方式,由受托人在國内處理事務。
普遍采用授權委托事宜包括:
- 買賣、租賃、按揭國内房地産、土地使用權登記或進行轉名手續;
- 在國内成立辦事處;
- 與内地企業或其它經濟組織簽訂如合資、合作經營企業合同、補償貿易合同、貨物買賣合同、借款合同、融資租賃合同、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合同、房産買賣、租賃合同、工程承包、企業承包合同等;
- 參加國際招标;
- 簽與訴訟;及
- 申請商标、外觀設計及發明注冊。
辦理内地授權委托書收費
辦理内地授權委托書收費包括:
1. 公證文書正本
2. 附件
3. 代支雜項
港人申請獨資(個體工商戶)經營
港人申請獨資(個體工商戶)經營者身份确認資料包括兩部份:
1. 經營者身份證件: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及回鄉證(來回内地通行證),或香港特區護照;
2. 身份核實文件:即身份核實文件,即中國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師,對經營者身份證件的核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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