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的實施機構與流程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頒布的《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實施意見》(國質檢監(2002)185号)表明,QS的工作機構分爲四級,分別爲國家質監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地)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和縣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其中,最終審批權在國家質監總局,其他三機構隻具備檢測、監督、上報申請和通報結果的權限。
一個符合認證條件的獨立的食品生産加工企業,要拿到QS認證簡單來說大緻需要以下步驟:
一、到企業所在地的市(地)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或者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出辦理《食品生産許可證》的申請。
二、填寫《食品生産許可證申請書》,并提交工商營業執照、食品衛生許可證、企業代碼證複印件各1份,企業廠區布局圖和生産工藝流程圖(标注有關鍵設備和參數)各1份,企業産品标準1份,企業質量管理文件1份。
三、(1)書面材料符合要求的,發給《食品生産許可證受理通知書》。
(2)企業在發出申請材料後,省級、市(地)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會在15個工作日内,組織審查組完成書面材料審核工作并通知企業。
四、書面材料審查合格以後,企業将在70個工作日内接受有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對企業的生産必備條件、檢驗能力的現場審查和對企業生産食品的抽樣檢驗。
五、經審查符合發證條件之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将在10個工作日内對審查報告進行審核,确認無誤後,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統一彙總符合發證條件企業的材料,并在15個工作日内将該企業名單及相關材料報國家質監總局。
六、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根據國家質監總局的批複,在15個工作日内,将《食品生産許可證》發給該生産企業。(注:《食品生産許可證》有效期一般爲3至5年)
七、取得《食品生産許可證》以後,在食品的最小銷售包裝上,标注《食品生産許可證》編号及QS标識。
八、強制檢驗:
1、企業具備産品出廠檢驗能力的,由企業自行進行産品出廠檢驗。實施自行檢驗的企業,每隔6個月應當接受企業所在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指定的檢驗。
2、企業不具備産品出廠檢驗能力的,應當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則委托國家質監總局統一公布的、具有法定資格的檢驗機構進行食品出廠檢驗,并與檢驗機構簽訂委托檢驗合同。
九、年度審查。取得《食品生産許可證》的企業,應當在證書有效期内,每滿1年的前1個月内,向所在地的市(地)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出年審申請。
十、期滿換證審查。企業在《食品生産許可證》有效期滿前6個月提出換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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