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企業注冊須知
1、有兩個以上合夥人。
2、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3、合夥企業的名稱不能使用“有限”或者“有限責任”等字樣。
4、提供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申請書。
5、出資權屬證明(銀行活期存折複印件),申報的出資額應與企業的生産經營規模相适應。
6、提供經租賃管理所備案的租賃合同,同時提供出租方産權證明與出租方身份證複印件
(出租方是單位的提供經年審的營業執照複印件并加蓋公章)。
7、經營項目中涉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報經審批的項目,還應申報相關部門審批。
8、合夥協議。
9、提供合夥人身份證,計生證(本市戶口免),照片 4 張。
四、外國公司代表處注冊須知
1、派出企業董事長或總經理簽署的登記申請報告。
2、派出企業董事長或總經理簽署的委任常駐代表機構首席代表或一般代表的授權書(包括: 權限、授權期限)。
3、首席代表或一般代表的個人簡曆,大一寸照片三張。
4、首席代表或一般代表的個人有效證件(護照等)的複印件(港澳台人員應同時提供身份證 和回鄉證或台胞證)。
5、派出企業所在國或地區政府出具的合法開業證明複印件(香港地區的公司應提供《商業登記證》,屬有限公司還應同時提供《公司注冊證書》,外國公司的合法開業證明須經中國政府駐當地使、領館認證)。
6、同該企業有業務往來的金融機構出具的資信證明;
7、派出企業簽署的住所使用證明:包括租賃合同原件及房屋所有權證明複印件(須提供原件核對)。
注:
金融業、保險業申請設立辦事處,應報請中國人民銀行批準,除應當按照前款第 1-7 項規定提交證件和材料外,還應同時提供總公司的資産負債和損益年報、組織章程、董事會董事名單。
以上提交的文件,證件應當是原件(另有說明除外)。
第 2-7 須同時提交複印件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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