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条件:
1、要求保护的布图设计必须具有独创性,即该布图是创作者自己的智力劳动成果,并且在其创作时,该布图设计不是布图设计创作者和集成电路制造者中公认的常规设计; 2、受保护的由常规设计组成的布图设计,其组合作为整体同样应当具有独创性。 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所需文件 1、布图设计的复制件或图样; 2、布图已投入商业使用的,应提交含有该布图的集成电路样品。 三、集成电路复制件或图样 1、申请人提交的复制件或者图样应当至少放大到用该布图所生产电路的20倍以上; 2、布图设计的复制件图样有多张纸件的,应按顺序编号并附具目录; 3、布图设计的复制或者图样应当使用A4纸格式,一式两份; 4、复制件或者图样可以出具简单的文字说明,用以说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结论、技术、功能。 四、集成电路登记样品要求 申请保护的布图设计在申请日前已投入商业利用的,应当在申请时提交4件含有该布图的集成电路样品,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所提交的4件集成电路样品要置于能保证其不受损坏的专用器具中; 器具中的集成电路样品应当采用适当的方式固定,不得有损坏,并能够在干燥器中至少存放十年。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手续和程序
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工作,受理布图设计登记申请。
以书面形式申请布图设计登记的,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布图设计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以及一份布图设计的复制件或者图样。
以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其他形式申请布图设计登记的,应当符合规定的要求。
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布图设计登记和办理其他手续的,应当同时提交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
申请人有2个以上且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除申请表中另有声明外,以申请表中指明的第一申请人为代表人。
申请布图设计登记和办理其他手续,应按照规定缴纳费用。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
补正书
申请号: |
申请日: |
布图设计名称: |
申请人: |
对国家知识产权局 年 月 日发出的 通知书,补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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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文件替换页: |
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签章:
年 月 日 |
国家知识产权局处理意见: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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